3.1 了解共享存取權限

透過共享存取權限來定義哪些使用者能夠針對您與其共享的檔案和資料夾執行哪些動作。

您可授予使用者下列權限,以與其共享檔案和資料夾:

檢視者: 使用者可以執行以下操作︰

  • 共用資料夾: 檢視

  • 共享子資料夾: 檢視

  • 資料夾與子資料夾中的檔案: 檢視與讀取

編輯者: 使用者可以執行以下操作︰

  • 共用資料夾: 檢視

  • 共享子資料夾: 檢視

  • 資料夾與子資料夾中的檔案: 檢視、讀取及寫入

參與者 (僅適用於「我的檔案」中的資料夾): 使用者可以執行以下操作︰

重要:授與「參與者」共享存取權限時請小心謹慎,因為共享收件者可以從您的「我的檔案」區域重新命名、複製,甚至是刪除資料夾。

  • 共用資料夾: 檢視、重新命名、刪除或複製

  • 共享子資料夾: 檢視、重新命名、刪除、複製及移動

  • 資料夾與子資料夾中的檔案: 檢視、重新命名、刪除、複製、移動、讀取及寫入

允許重新共享對象: 若您要允許共享收件者與其他使用者共享項目,您可以從下列重新共享權限中進行選取:

  • 內部使用者: 可與內部 Filr 使用者重新共享項目。

  • 外部使用者: 可與外部 Filr 使用者重新共享項目。

  • 公用: 可與公眾重新共享項目。

  • 檔案連結: 可透過分配檔案連結重新共享項目,如將連結分配至檔案中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