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entity Manager 4.0.1 使用的是套件,而不是驅動程式組態檔案。本版本沒有新的組態檔案。從 4.0 及以上版本起,所有新驅動程式內容都透過套件傳送。
開始之前,確定所有自定規則都具有與預設規則不同的規則名稱。以新的驅動程式檔案覆寫驅動程式組態時,就會覆寫現有規則。如果自定規則沒有唯一名稱,您就會失去那些自定規則。
您可以將新的驅動程式組態檔案覆蓋在現有驅動程式上,以利用位於驅動程式組態檔案的任何新規則或功能來更新驅動程式。
重要:請確定您的自定規則與預設規則的名稱不相同,這樣才不會失去任何資料。
在「模型產生器」中,在您要升級的驅動程式的驅動程式行上按一下滑鼠右鍵。
選取「
」。在警告頁面上按一下「
」。警告會通知您將重設所有驅動程式設定及規則。
瀏覽並選取您要升級之驅動程式的驅動程式組態,然後按一下「
」。指定驅動程式的資訊,然後按「
」。可能需要指定多頁的資訊。
在結果頁面上按一下「
」。查看驅動程式參數和規則,以確定每項都按照您想要的方式設定。
如果您有自定的規則,請繼續進行節 4.16, 將自定規則還原至驅動程式。否則請進行節 4.19, 啟動驅動程式。
重要:請確定任何自定規則都與預設規則的名稱不相同,這樣才不會失去任何資料。
在 iManager 中,選取「
」。瀏覽並選取網路樹中的位置,來搜尋「驅動程式集」物件,然後按一下搜尋圖示 。
按一下「驅動程式集」物件。
按一下「
」,然後按一下「新增驅動程式精靈」頁面上的「 」。選取您要覆蓋的驅動程式組態,然後按「
」。在「
」欄位中,瀏覽並選取您要升級的驅動程式。指定驅動程式的資訊,然後按「
」。在摘要頁面上,選取「
」。按「
」,然後按一下「摘要」頁面上的「 」。查看驅動程式參數和規則,以確定每項都按照您想要的方式設定。
如果您有自定的規則,請繼續進行節 4.16, 將自定規則還原至驅動程式。否則請進行節 4.19, 啟動驅動程式。